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氣鍋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及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建設項目名稱: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氣鍋爐項目
建設項目地點: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文峰鎮長安路218號
建設單位: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性質:新建
驗收報告編制單位:甘肅鑫興銘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驗收結論: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氣鍋爐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基本執行了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運營過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工程建設對環境空氣、水、聲環境質量的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建議工程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內容:驗收調查報告、驗收意見(詳見附件)
公示時間:2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陳燕
聯系電話:
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