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進一步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環發【2020】32號):“部分改造類項目不再報批環評手續。對具備合法手續不涉及新增用地,項目性質、規模和采用的生產工藝未發生重大變動,且不增加污染物種類和排放量的改造項目,不需報批環評文件,由企業和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自行組織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公開相關環境信息,向生態環境部門作出書面承諾后納入日常監管。需辦理排污許可證的,應及時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
《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推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甘環環評發〔2023〕7號):“進一步優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具備合法手續,不涉及新增用地,項目性質、規模和采用的生產工藝未發生重大變動,且不增加污染物種類和排放量的改造項目,不需報批環評文件,由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前自行組織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公開相關環境信息,向環評審批部門作出書面承諾后納入日常監管。需辦理排污許可證的,應及時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
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工程具備合法手續,在原甘肅省環境保護廳批復的《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400t/d尾礦綜合回收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占地范圍內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規模建設,不涉及新增用地,項目性質、規模和采用的生產工藝未發生重大變動,且不增加污染物種類和排放量,原甘肅省環境保護廳下發的“關于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400t/d尾礦綜合回收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甘環審發[2013]33號)有效。本次建設的尾礦庫在運營期采取“三廢”污染防治以及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加強管理,規范排放尾礦,做好環境質量跟蹤監測以及環境風險應急防患,本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可接受。
現按照《關于印發<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進一步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環發【2020】32號)以及《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推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甘環環評發〔2023〕7號)要求進行公示。
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工程分析論證報告見附件。
附件1:
2:
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